旧时商店用金粉涂字的招牌;也指商店资金雄厚;信誉卓著。现比喻人炫耀的名义或称号。也作“金字牌匾”。
出处:清・曾朴《孽海花》第25回:“总算一帆风顺,文武全才的金字招牌,还高高挂着。”
用法:偏正式;作主语、定语、宾语;含贬义。
例子:鲁迅《且介亭杂文·以眼还眼》:“他们就将‘民治’的金字招牌踏得粉碎,何况其他?”
正音:“招”,读作“zhāo”,不能读作“zāo”。
辨形:“招”,不能写作“召”。
歇后语: 商标上抹黄油 —— 金字招牌
原指商店用金粉涂字的招牌。后用以比喻商店资金雄厚,信誉卓著。如:“这家老店可是金字招牌,店里的货品全是一流的。”亦比喻向人炫耀的名义或称号。《孽海花・第二十五回》:“珏斋却只出使了一次朝鲜,办结了甲申金玉均一案,又曾同威毅伯和日本伊藤博文定了出兵朝鲜彼此知会的条约,总算一帆风顺,文武全才的金字招牌,还高高挂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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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看板(きんかんば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