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示以不贪为可贵、崇高,也表示廉洁奉公。
出处:春秋・左丘明《左传・襄公十五年》,我以不贪为宝,尔以玉为宝,若以与我,皆丧宝也。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人廉洁。
例子:明·程登吉《幼学琼林》第三卷:“从吾所好,岂曰富而可求;有命存焉,当以不贪为宝。”
故事: 春秋时期,宋国有人在开凿石料时发现一块宝玉,请人鉴定是宝石,就抬到都城献给大臣子罕,子罕说如果给我,我们都失去了宝,我以不贪为宝。于是命人打磨宝玉到市场上卖掉,把钱交给宋人,派人护送他回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