喧:喧哗。
客人的声音压倒了主人的声音。比喻外来的或次要的事物占据了原有的或主要的事物的位置。
出处:清・李慈铭《越缦堂诗话》下卷:“采石矶、枣阳城等,皆咏宋人胜金之事,喧客夺主,殊为非体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指位置颠倒。
即“喧宾夺主”。见“喧宾夺主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喧宾夺主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喧宾夺主”原作“喧客夺主”,意思是主人邀客前来,客人却喧闹嚣张到反客为主。在赵翼的《廿二史劄记》中使用了这句成语。清代文人赵翼长于史学,曾著《廿二史劄记》一书,讨论二十二部历代正史的编纂方式及其优缺点,并考订修正重要史事。在讲到南朝时的《宋书》、《齐书》时,介绍这二本史书有带叙法,即是在为某人立传时,如讲到与此人有关的另一人,会在下文带出这人的生平事迹。如在刘道规的传记里,讲到他在攻打徐道覆时,以刘遵为将,因而赢得胜利。下面就接著简述刘遵这个人的生平,讲完后再重回刘道规的事,这就是所谓的带叙法。这种方法是有好处的,因为如果每个人都要写传记的话,实在写不胜写,但有些人有事迹可说,不写可惜。这样既可省去多传的繁琐,又不至于埋没这些人,实在是个写史书的好方法。不过,有时也有缺陷,像在〈刘义庆传〉里,因为叙述到他爱与文士鲍照等人交朋友,于是用了很大篇幅来写鲍照,才又回到刘义庆,使得整篇传记里,主人翁刘义庆的事显得较少,而鲍照的事反而变多,这样显然模糊了焦点。赵翼用“喧客夺主”来形容〈刘义庆传〉的整体效果,为客的鲍照篇幅过大,反而抢尽主人刘义庆的风头。“喧客夺主”就是“喧宾夺主”,指宾客声势强大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为主。
01.清・赵翼《廿二史劄记・卷九・宋齐梁陈书・宋齐书带叙法》:“遂觉一传中义庆事转少,鲍照事转多,此未免喧客夺主矣。”(源)
02.清・阮葵生《茶余客话・卷二○・以花薰酒》:“不论酒而论香,是为喧客夺主。”
A boisterous guest usurps the place of the hos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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