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:保持;坚持;之:代词;指所要坚持的东西;恒:长久;指恒心。
有恒心地坚持下去。也作“持之以久”。
出处:宋・楼钥《攻愧集・雷两应诏封事》:“凡应天下之事,一切行之以诚,持之以久。”
用法:偏正式;作谓语、状语;表示长久不变。
例子:学习要锲而不舍,持之以恒,就能取得好成绩。
正音:“以”,读作“yǐ”,不能读作“jǐ”。
辨形:“以”,不能写作“已”。
辨析:“持之以恒”和“锲而不舍”;都含有“有恒心;坚持到底”的意思。但“持之以恒”偏重于有恒心;是直陈性的;“锲而不舍”偏重于不放弃、不半途而废;是比喻性的。
有恒心的坚持到底。《清・曾国藩・谕纪泽》:“尔之短处,在言语欠纯讷,举止欠端重,看书不能深入,而作文不能峥嵘。若能从此三事上下一番苦工,进之以猛,持之以恒,不过一二年,自尔精进而不觉。”
in a persistent way
絶(た)えることなく 堅持(けんじ)する
avec constance,persistance
beharrlich(unbeirrt)
неизмéнно придéрживатьс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