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东窗事发”。
出处:元・孔文卿《东窗事犯》第二折:“吾乃地藏神,化为呆行者,在灵隐寺中,泄漏秦太师东窗事犯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阴谋败露。
故事: 北宋末年,金兵南犯,岳飞、李纲等坚持抗金,奸臣秦桧主张投降,就与夫人在东窗下密谋除掉岳飞。后来以“莫须有”的罪名杀害岳飞。不久秦桧与儿子病死,妻王氏请僧人做法事超度他们,法师说:“太师叫我转告,东窗事发了。”
犹“东窗事发”。见“东窗事发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东窗事发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秦桧是宋高宗时的丞相,却与金人私通,力主和议,企图卖国求荣。但是宋朝的名将岳飞屡败金兵,破坏了秦桧的奸计,于是秦桧一日之内连发十二道金牌,召回岳飞,等到岳飞回到京师,便将他下于狱中。秦桧想要杀掉岳飞,但是害怕朝廷社会的舆论,如果不杀掉岳飞,又怕岳飞阻挠和议,破坏自己和金人的协议。为此,秦桧坐在家中的东窗下,苦恼不已。他的妻子王氏知道了,就对秦桧说︰“擒虎易,放虎难。”意思是要秦桧把握机会,除去岳飞。秦桧被妻子的话打动,当晚便将岳飞处死。后来秦桧游览西湖,在船上看到岳飞的冤魂向他索命而死。不久之后,其子秦熺也死了。王氏请道士超度两人。道士在地府见到秦熺戴著铁枷,又在酆都看到秦桧和另一位陷害岳飞的大臣万俟卨,两人身上也都戴著铁枷在受苦。秦桧见到道士,便请他转告王氏:“我们在东窗下设计陷害岳飞的阴谋,已被揭发了!”后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“东窗事发”,用来指阴谋或非法勾当败露。
01.元・孔文卿《东窗事犯》第二折:“吾乃地藏神,化为呆行者,在灵隐寺中,泄漏秦太师东窗事犯。”
02.明・郎瑛《七修类稿・卷二三・辩证类五・东窗事犯》:“宋押衙何立,秦太师差往东南第一峰勾干。恍惚人引至阴司,见秦对岳事,令归告夫人东窗事犯矣。”
The murder is out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