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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“刮目相见”。《北史.杨愔传》:“子恭后谓津曰:‘常谓秦王不甚察慧,从今已后,更欲刮目视之。
’”。
即“刮目相看”。见“刮目相看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刮目相看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刮目相看”原作“刮目相待”,指将眼前旧有的认识刮除,重新看待。三国时吴将吕蒙,小时候因为生活困苦,没有读过什么书,以致有些官员认为他没有学识而看轻他。有一天,吴国君主孙权劝吕蒙和蒋钦,要他们趁著年轻多看史书和兵书充实学识,吕蒙起先推说军务烦忙没有时间,孙权就举自己、汉光武帝及曹操的例子来勉励他。于是他开始发奋学习,到后来看过的书籍,甚至比一般儒生还多。吴国另一位将军鲁肃在代理周瑜的职务期间,有次巡视吕蒙驻守的营区,本来鲁肃也有一点轻视吕蒙,但却在议论事情时说不过他,于是拍著吕蒙的背说:“我一直以为你只会带兵,没想到你学识这么渊博,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学识浅陋的吕蒙了。”吕蒙回答:“士三天不见,就应该让人刮目相待。”后来“刮目相看”即从这里演变而来,形容用新的眼光来看待人。含有重新评定、认识的意义。
01.《北齐书・卷三四・杨愔列传》:“常谓秦王不甚察慧,从今已后,更欲刮目视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