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屡:多次;鲜:新奇。
多次见到就不觉得新奇了。也作“数见不鲜。”。
出处:鲁迅《而已集・略谈香港》:“第二条是‘搜身’的纠葛,在香港屡见不鲜。”
用法:复句式;作谓语、定语;指多次见到,并不新奇。
例子:搜身的纠葛,在香港屡见不鲜。(鲁迅《而已集 略谈香港》)
正音:“鲜”,读作“xiān”,不能读作“xiǎn”。
辨形:“鲜”,不能写作“显”。
辨析:“屡见不鲜”和“司空见惯”都有见多了;不以为奇的意思。但“屡见不鲜”含有的“不足为奇”客观性强;语义重;“司空见惯”还可以表示“某人认为某物或现象常常见到;主观性强。”
歇后语: 常来的客人坐冷凳 —— 屡见不鲜
谜语: 1. 老观众 (谜底:屡见不鲜)
2. 多看无滋味 (谜底:屡见不鲜)
3. 满眼都是咸腌货 (谜底:屡见不鲜)
常常见到,并不新奇。见“数见不鲜”条。如:“这种怪异的发型流行久了,也就屡见不鲜,见怪不怪了。”
common sight
よく見られることで珍(めずら)しくない
immer wieder vorkommen(keine Seltenheit sein)
не редкост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