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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“掩耳盗铃”。见“掩耳盗铃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掩耳盗铃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掩耳盗铃”之“铃”,典源作“钟”。“钟”同“钟”。春秋时,晋国的范吉射被智伯消灭后,有人在他家中看到一口钟,想把他偷走。可是这钟实在是太大了,根本无法背走,于是就打算把钟敲碎后再一块一块的拿走。可是一动手敲,钟便发出洪亮的响声。他怕这钟声会引来他人的抢夺,于是急忙将自己双耳摀住,以为这样自己听不见,那么别人也就听不到了。后来这个愚蠢行为的故事被浓缩成“掩耳盗铃”,用来比喻自己欺骗自己且妄想借以瞒骗他人。出现“掩耳盗铃”的书证如明・沈德符《万历野获编・卷二・列朝・朝觐官进献》:“夫既曰官银,那有无碍之理,真掩耳盗铃也。”然而从古书里的记载,却不难看出早期文献的“铃”都是作“钟”,例如北齐・刘昼《刘子・卷二・慎独》用的就是“盗钟掩耳”,《梁书・卷一・武帝本纪上》又省作“盗钟”。
01.宋・刘敞《公是先生弟子记》卷一:“夫不忍克己为德而谋害人之臣,犹窃铃掩耳也,智止于自欺而已。”